企业等级: | 商盟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河北 石家庄 石家庄市 |
联系卖家: | 王贤 女士 |
手机号码: | 15131156918 |
公司官网: | www.hbjzxf.com |
公司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 |
1.当顶棚或墙面表面局部采用多孔或泡沫状塑料时,其厚度不应大于15mm,且面积不得超过该房间顶棚或墙面积的10%。
2.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的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外,应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3.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1.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装饰材料应采用***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1、火灾照明应设置在下列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2、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3、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4、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1.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 或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除高大空间场所,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全电压。
2.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输出回路不超过8 路;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6A。
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 电话:0311-68026785 传真:0311-68026390 联系人:王贤 15131156918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 主营产品: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产品销售,消防维修改造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您好,欢迎莅临河北建筑消防中心,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