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商盟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河北 石家庄 石家庄市 |
联系卖家: | 王贤 女士 |
手机号码: | 15131156918 |
公司官网: | www.hbjzxf.com |
公司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 |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罐容量大于1000m³的固定顶罐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2、罐壁高度小于7m或容量不大于200m³的储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3、其他储罐宜采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石油库、石油化工、石油***工程中甲、乙、并丙类液体储罐的灭火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
1.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 的住宅建筑,当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其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当前室的加压送风口的设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防烟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将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其目的是为了形成有效阻隔烟气的风幕;而将送风口设在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上,是为了形成正面阻挡烟气侵入前室的效应。
2.建筑高度大于50m 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
当路上遇到奔赴火场救火的消防车,我们应该怎么做?四个小提示告诉您如何有效避让。
1、如果后方有消防车发出信号,应该迅速的进行避让。
2、在避让后可以使用远光灯或者鸣喇叭的方式提示你前方的车辆。
3、道路过于拥挤或者车多的情况下,要尽量的让后方紧急车辆优先通过。
4、发现起火,及时将车辆移开,不妨碍消防车靠近灭火。
河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服务中心 电话:0311-68026785 传真:0311-68026390 联系人:王贤 15131156918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C座7层 主营产品: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产品销售,消防维修改造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您好,欢迎莅临河北建筑消防中心,欢迎咨询...